当前位置: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
关于调整教职工上缴医保费的通知
时间:2010-08-30 点击: 作者:admin 来源:

各位教职工:

随着近年来市机关,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,根据医保文件规定。我校教职工缴纳市社保局社会基本医疗费也相应提高。经我校与市社保局多次协商。在我校多次努力和市社保局的关心和支持下,我校医疗保险费相对调整较少。由于缴纳市社保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提高,个人支付医保费部分也相应调整,从20109月起,我校教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医保费从每人每月20.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.80元。

市社保局每月划拨到医保卡中门诊医疗费,仍按原比例划拨。

特此通知

后勤处医保站

2010830

版权所有 © 景德镇陶瓷大学后勤管理处
地址: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:333403 联系电话 0798-8493361 传真 0798-8493361
技术支持: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